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格雷马斯提出“功能型”人物观的概念,他把人物当作是一个叙事功能,把故事中的人物分为一下六种:主体、客体、对立体、辅助体、接受体和输出体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:主体需要客体,辅助体有助于主体实现这一愿望,对立体试图加以阻止,输出体是剧本价值体系的保障,它向主体交代任务,尽管这一任务不一定符合主体的愿望,最后,输出体还向接受体转达其判断。“老板说给我一千块的,我都给你,我还有半个月生活费,上次碰坏你手机我还借了八百块,姐,你帮我一次吧,求你了,你真的很漂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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